☉〔美〕布里安娜·威斯特◎李 鐳譯
1.他們不認為自己的每一種感受都有意義。他們不會為自己感受到的每件事賦予價值。他們知道看法不是事實。
2.他們不會因為自己的錯誤而惴惴不安。他們知道,一個錯誤的觀念或想法并不會使他們失去作為一個人的價值。
3.他們不會用邏輯來否認自己的情緒。他們會認可和接納自己的感受。
4.他們不會對看到的一切都賦予意義。他們并不認為他們所看到或聽到的一切都與他們有關,他們也不會拿自己與他人進行比較。
5.他們不需要證實自己的力量。他們不會夸張地表現出無所不能的樣子,相反,他們的性格往往是平和自在的,這說明他們是真正有安全感的人。
6.他們不會逃避痛苦。他們懂得如何應對因為打破舊習慣而產生的不適。
7.他們不會通過尋找別人的缺點來抹殺別人的優點。得知其他人獲得成功,他們不會刻意去尋找人家的失誤。
8.他們不會(過分)抱怨。人們抱怨是希望他人知道和認可自己的痛苦,從而用這種方式得到他人的支持,即使這樣做并不能解決問題。
9.他們不會列出人們“應該”做什么和“不應該”做什么。他們知道,“對”和“錯”是高度主觀的事情。
10.他們不認為自己能判斷什么是對,什么是錯。尤其是在為朋友提供建議的時候,他們不會認為自己的應對方式適用于所有人。
11.他們不會從個人體驗中得出具有普遍性的結論。他們不會根據自己每天接觸到的世界一角就得出關于整個人類的概括性結論。
12.他們敢于為自己辯護,同時又不帶有攻擊性和防御性。冷靜地為自己辯護是內心堅定和自尊的體現。
13.他們并不認為當下的人生就是他們永遠的人生。他們總是意識到這樣一個事實:無論好壞,他們的感受都只是暫時的。